各参赛企业:
经过全国广大工程机械企业的共同努力,“厦工杯”全国首届工程机械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 预赛已经圆满结束,顺利进入决赛阶段。竞赛总决赛将于12月4~6日在福建厦门市举行。根据《关于举办“厦工杯”全国首届工程机械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 的通知》(中机联培[2010]315号)精神,现将竞赛决赛阶段选手、裁判员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别的确定
根据参赛企业报名情况,经竞赛组委会确定,本届竞赛设置装载机、挖掘机、汽车起重机三个竞赛组别。
二、决赛选手报名
竞赛决赛选手在预赛的基础上,以各参赛企业(经销商)为单位按每个参赛机种选拔出最多5名选手,报竞赛办公室,最终由竞赛办公室根据决赛场地条件、竞赛设备数量、决赛报名情况,确定各企业(经销商)最终参加决赛的名额。
决赛选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决赛选手报名表见附表一。
三、竞赛设备及执裁人员的配备
根据预报名情况和竞赛的要求,本届竞赛规模控制在120名选手参赛的范围。要求提供竞赛设备的企业按:装载机、挖掘机每家企业各提供四台设备;汽车起重机每家企业提供三台设备,以满足竞赛决赛需要。各机种竞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提供设备企业的相关技术资料已挂至中心网站(http://www.ostami.org.cn)请及时查阅。
本届竞赛决赛设裁判长一名,副裁判长按三个竞赛机种组别和综合协调事务配置,成员分别由竞赛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现场裁判员由各提供竞赛设备的企业担任,按上述提供的设备要求,每台竞赛设备按2名裁判员配置。为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提供竞赛设备的企业要按每个机种1-2名配备对所提供设备熟悉且操作娴熟的操作人员到决赛现场,处理决赛过程中现场可能出现的设备操作或其他设备问题。
各企业将本单位进入竞赛技术委员会成员和承担现场裁判员、操作人员的信息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四、决赛期间费用收取
1、竞赛技术委员会委员、现场裁判员以及提供竞赛设备的制造企业参赛选手和现场操作人员免交决赛所有费用。食宿由竞赛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其他参赛企业选手按2000元/人的收取竞赛报名费。食宿由竞赛办公室统一安排。
3、企业参会、观摩人员按1500元/人收取会务费。食宿由竞赛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