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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积极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近年来,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10年,全国共有1658万人次参加鉴定,1393万人次通过鉴定获取证书,分别比2009年增长11.1%和13%。“十一五”期间,共有6893万人次参加鉴定,5683万人次获得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加强,对于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不能很好地适应促进就业以及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对加快培养技能人才队伍的要求,其自身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这两大目标。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自觉服务于劳动者素质能力的提升和促进就业      

  提高劳动者素质能力、促进就业,这是鉴定工作的旗帜。目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已经达到一个较大的规模,自2005年鉴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次以来,参加鉴定的人数一直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已经达到1600多万人次。这反映出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对鉴定工作广泛认同,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人力资源市场通行证的作用日益彰显。但需要强调的是,鉴定规模越大,越是要防止为鉴定而鉴定,越是需要防止其偏离正确的目标和方向。为此,要始终注意把握好三个方面:

  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职业技能鉴定是连接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纽带。鉴定引导培训,培训提升素质,素质决定就业质量,这是一个完整的链条。问题的关键在于鉴定该如何去科学地引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标准参照型考试,其前提在于科学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只有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地进行职业分类,从生产和服务的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地制定职业技能标准,才能保证通过鉴定的人员符合市场需求。只有做到专业设置与职业相衔接,并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相应的教学大纲、课程,开展教学活动,才能有效发挥鉴定的导向作用,推动劳动者职业素质的提升和就业质量的提高。

  从当前的就业形势看,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技能人才供不应求。因此,解决技能劳动者短缺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鉴定工作的主攻方向。

  坚持以提升技能为核心。职业培训作用于就业的关键在于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职业技能鉴定虽然并不直接具有提升劳动者技能的作用,但它却是对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效果的一种检验,因而具有重要引导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一种“硬约束”。职业技能标准既是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同时也是职业培训的依据,是培训和鉴定的“龙头”,可以说是解决培训鉴定正确性和技能提升促就业的关键之关键。必须强化鉴定对培训成果的检验作用,通过鉴定这一强力抓手来引导培训,同时还要强化职业技能标准的导向作用。在职业培训和鉴定领域,要大力提倡把培训鉴定的核心放在职业技能上,突出操作技能训练,培养学员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坚持以服务劳动者和企业为宗旨。要坚持鉴定的公益性。鉴定工作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公益性事业,必须由政府部门来主导,这是中国特色也是法律的规定。要更加注重面向企业。通过对目前参加鉴定的人数进行深入分析,数据显示,增量主要是院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现在院校学生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企业职工占的比例相对较小。这是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职业技能鉴定脱胎于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证书的生命力关键在于能否被企业认可,为保证鉴定工作不成为空中楼阁,鉴定也必须植根于企业。

  做好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化解高技能人才紧缺矛盾

  按照《人才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00万人。为此,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放在首位,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一要深入分析高技能人才需求结构,提高鉴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解决总量问题必须建立在科学把握需求结构的基础上,必须突出重点,优先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高技能人才需求现状,弄清到底哪些行业急需,哪些职业紧缺。同时,要对我国未来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前瞻性研究。只有把握我国高技能人才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才能提高培训鉴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资源浪费和人才浪费。

  二要创新评价考核模式,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要落实既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实施,创新评价考核模式,按照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比例的原则,不拘一格地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工作。高技能人才成长在企业,使用也在企业,因此要大力提倡岗位成才,在国有大型企业中积极推广结合企业岗位实际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重点关注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注重从生产服务一线中发现拔尖技能人才,鼓励技能精湛、能够解决生产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劳动者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于符合条件的后备高技能人才、在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应技能水平的骨干职工,要及时组织鉴定。职业技能竞赛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技能鉴定,要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技能竞赛,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出的优秀技能人才,按规定直接予以晋升或优先安排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大技能劳动者积极参加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化鉴定,为高技能人才参加鉴定提供便捷的服务。

  强化质量,建立鉴定工作长效机制

  质量是职业技能鉴定的生命线。针对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法规。伴随着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巨大变化,上个世纪90年代颁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和依此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不能适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为此,要加快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同时要对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订,构建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科学、公正、公平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理顺体制,推动鉴定机构逐步向公益性转变。一些鉴定机构借鉴定之机牟利是鉴定工作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要下大力气推动鉴定机构逐步向公益性转变。明确鉴定机构的公益、不营利性质将有力地保证其与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相匹配,从根源上消除由于逐利而滋生的影响鉴定质量的种种问题,确保鉴定工作公正、公平。要进一步明确行业与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形成有效协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联动机制,推动职业资格等级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构建更加广阔的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通道。

  三要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抓好鉴定质量的关键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统一鉴定所站条件、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五统一”原则。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教材开发、题库建设、鉴定机构、人员队伍、考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提高鉴定工作质量。要严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将全国联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作为鉴定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抓手,铲除假证生存土壤。对证出多门和证书混乱等现象进行严格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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